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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336
姓名 林瑞昌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898/8/16
籍貫 台灣,桃園縣
教育程度
註1
案號 50300
年齡 56
職業 台灣省議員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林瑞昌於38年夏,應陳顯富之邀,先後與告湯守仁、高澤照及簡吉等人,在台北市川端町月華園內聚會兩次,討論社會情形及匪黨對山地行政活動等問題。經陳指示組織「高砂族自治委員會」,擔任主席負責政治,湯守仁負責軍事。向山胞宣傳共黨主義展開山地工作,選派民族自決代表,並保護烏來及日月潭水源電力,以策應匪軍攻台。會後該林瑞昌、高澤照復分別與陳顯富、簡吉、林立及不識名之匪徒多人會晤聯絡。同年11月間該湯守仁奉陳顯富之命帶黃石巖黃弘毅等經嘉義縣民生商店進入阿里山及經黃弘毅先後引帶蔡孝乾等入山活動。
確定刑期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執行刑期 死刑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