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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3606 |
姓名 | 簡龍飛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32/3/14 |
籍貫 | 台灣,台北市 |
教育程度 | |
註1 | |
案號 | 73031 |
年齡 | 41 |
職業 | 無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因偽造有價證券案,於新竹地方法院檢察處偵查時為求移轉軍法審理,乃自稱為匪諜,請求自首,當調查局調查時,又捏造47年間在綠島感訓監獄時參加該讀書會出獄後與顏光明合組天龍影業公司為匪活動60年3月間由胡里滾、李鎧軍等吸收參加共產黨等事企圖陷害。61年8月間在台北監獄服刑中,唯恐誣告匪諜案發,復教唆受刑人朱翼林(另案處理)書寫:「……大陸上毛主席是偉大的,不久?要解放台灣……。」等有利叛徒文字,傳閱同監受刑人,由其向調查局檢?,期能將功抵罪。 |
確定刑期 | 04年 |
執行刑期 |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 另故意陷害誣告他人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五年,褫奪公權三年。另教唆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四年,褫奪公權二年,執行有期徒刑七年。(64)諫減字第0201號減刑2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