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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3648 |
姓名 | 楊希鳳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29/2/14 |
籍貫 | 山東,嶧縣 |
教育程度 | |
註1 | |
案號 | 59017 |
年齡 | 30 |
職業 | 捌肆貳壹部工兵營第二連下士通信士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楊希鳳47年春,隨部隊來金,言論偏激,本(48)年2月為其素識之張保卿所察覺,於4月6日捌肆貳壹部晚會中,以言語探測楊之態度,楊聆語初表同意,亦願加入。張復偕楊同赴溪邊訪張洪賢,告以膠舟速度很快,可用以渡海,並窺伺出海地形。某日遇王寶祥,密以投匪謀議語王,經王婉拒,遂嚴囑保密。至6月中旬,王為發掘其黨羽計,以現有人員,不足成事為言,楊乃約晤共同被告孫國祥,告知投匪計劃,孫亦願加入行動,迄同月23日,楊希鳳偕張保卿,孫國祥、王寶祥,行至工兵組山邊,共議投匪計劃,楊認須於同月28日同赴溪邊,與張洪賢商討行動日 |
確定刑期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期 | 徒刑16年2月6日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