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大部份資料在 2016 年後就未更新,若資料內無明確標示資料時間,請預設該資料為過時資料並斟酌使用,謝謝
column | value |
---|---|
PRID | 3686 |
姓名 | 雷正彬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17/11/27 |
籍貫 | 湖南,澧縣 |
教育程度 | |
註1 | |
案號 | 60040 |
年齡 | 45 |
職業 | 無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雷正彬於48年2月應韓若春約至北投韓宅商討叛亂計劃,約定於時機成熟時,利用報紙廣告,以暗語聯絡,採取行動。同年4月、6月、8月及49年2月繼續商討四次。後於48年夏,吸收謝懋和、王斯岳。48年12月吸收周俠。48年11月及49年2月,吸收張懷仁、何誠。48年7月吸收李公環參加。 |
確定刑期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沒收財產。 |
執行刑期 | 有期徒刑12年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