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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3727
姓名 張星戈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49/7/12
籍貫 廣東,惠陽縣
教育程度 大學
註1
案號 72050
年齡 23
職業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蔡俊軍於59年初,在其住所邀約沈寧怡、張星戈、刁德善等聚晤,共謀推翻政府;60年4、5月間,在台南市吳榮元住所,復由蔡俊軍邀集吳俊宏等商議成立組織;同年5月間,仍由蔡俊軍邀集吳俊宏、張星戈、刁德善、沈寧怡等交換成立組織之名稱及宗旨之意見;同年30日,在高雄由吳榮元邀集吳俊宏、張星戈、刁德善等,決議分區發展組織,軍中以刁德善為負責人,另計劃由張星戈、刁德善相機自軍中竊取武器,備供叛亂之用。
確定刑期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8年。
執行刑期 徒刑10年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