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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3779 |
姓名 | 洪其福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34/8/15 |
籍貫 | 台灣,高雄市 |
教育程度 | |
註1 | |
案號 | 61057 |
年齡 | 28 |
職業 | 聯勤二十六兵工廠臨時工人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洪其福於47年10月間,思想偏激並基於傾匪立場,於閱讀社會主義運動史、史達林真傳、俄國通史、史達林統治下的蘇俄共產信徒心理分析、甚麼是共產主義、蘇俄的遠東致策、大退?、托爾斯泰小傳等書時,片斷摘錄有利於共產匪黨之言論,例如:「國家主義化的壓制無一能得到群眾的支持與默許」,「社會主義的時刻表慢慢指向?青年範籌(按係疇字之誤)裡,它像日出東山,光芒四射....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的旗幟萬萬歲」,「社會上極偉大人物....馬克斯、恩格斯、列寧、史達寧是這時代的新生,黑海的燈塔」,「毛澤東於一九四九、十、一、宣佈 |
確定刑期 |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期 | 感化教育3年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 (50)警審聲字第000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