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大部份資料在 2016 年後就未更新,若資料內無明確標示資料時間,請預設該資料為過時資料並斟酌使用,謝謝
column | value |
---|---|
PRID | 3799 |
姓名 | 邱國楨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23/5/19 |
籍貫 | 福建,上杭縣 |
教育程度 | |
註1 | |
案號 | 61056 |
年齡 | 39 |
職業 | 台灣省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三大隊機槍中隊臨時警士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邱國楨於49年2月5日,2月10日,2月11日,2月19日,3月18日,3月21日,5月5日,5月11日,發表:「反攻大陸沒有辦法,依靠大陸抗暴,又拿什麼去抗暴,就以西藏抗暴來說,也是根本失敗」;「台灣根本沒有辦法,不是聯合國托管,就是共產黨解放」;「大陸是假的鐵幕,可以投奔自由,台灣才是真的鐵幕」;「人家說「人民公社」殘暴,我看一點也不殘酷,他是顧慮到人民沒有飯吃,假使台灣有「人民公社」,就不會有失業的人,台灣乾脆投降給毛澤東算了,其實毛澤東是真的愛國愛民的」;「台灣假使不解放,也要自己滅亡」;「毛澤東 |
確定刑期 |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期 | 感化教育3年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 (50)警審聲字第000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