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大部份資料在 2016 年後就未更新,若資料內無明確標示資料時間,請預設該資料為過時資料並斟酌使用,謝謝
column | value |
---|---|
PRID | 3805 |
姓名 | 李光庭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26/1/14 |
籍貫 | 山東,萊陽縣 |
教育程度 | |
註1 | |
案號 | 65010 |
年齡 | 40 |
職業 | 台北市警察第八分局西寧北路派出所警員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李光庭於34年初,分別經姜誠等人之誘說,前往「教員幹部訓練班」受訓月餘,研習「毛澤東學說」、「史達林學說」、「唯物辯證法」等匪黨理論,並加入匪外圍組織「教員救國會」。 |
確定刑期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執行刑期 | 有期徒刑5年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