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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3805
姓名 李光庭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26/1/14
籍貫 山東,萊陽縣
教育程度
註1
案號 65010
年齡 40
職業 台北市警察第八分局西寧北路派出所警員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李光庭於34年初,分別經姜誠等人之誘說,前往「教員幹部訓練班」受訓月餘,研習「毛澤東學說」、「史達林學說」、「唯物辯證法」等匪黨理論,並加入匪外圍組織「教員救國會」。
確定刑期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執行刑期 有期徒刑5年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