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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3890
姓名 李鑑超
性別
出生年月日
籍貫 四川,成都市
教育程度 高中
註1
案號 57020
年齡 26
職業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自39年起至44年因案被押止在此五年之間迭次散播搖言擾亂軍心瓦解部隊誹謗政府且曾一度因此身繫囹圖然於釋放之後不但不肯改悔反而惡行益甚就此足知被告歷年散播各項謠言實具有危害國家之嚴重陰謀核與一時情緒不佳偶發牢騷愚昧無知出言不慎者迥不相同被告本案犯罪係基於概括之犯意反覆實施應依連續散播謠言論處因其犯罪為時較長為禍較深且又侮我領袖讚譽匪偽其自雖存其心已死故量以高度之刑。
確定刑期 10年
執行刑期 10年
涉案關係人
註2 陸總判決。(46)屏則再字第0002號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