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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3901
姓名 韓 殼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30/5/13
籍貫 山東,東平縣
教育程度
註1
案號 50509
年齡 25
職業 海軍中榮軍艦輪機2等兵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被告對37年8月濟南陷匪後,曾接受匪黨訓練,及平時閱讀左傾書籍,思想傾匪,發表荒謬言論並與邱再興商議尋覓匪方關係,意圖參加匪黨組織等情,均供認不諱。 惟對與邱再興共謀劫艦投匪一事,堅以否認。其辯稱:42年10月間與張明生、邱再興一起喫茶時,張提及欲劫艦往大陸,邱稱可用毒藥以達劫艦目的,本人均以此舉太過幼稚,予以拒絕。 惟查被告不表同意,乃因張邱之方法太幼稚,恐不易達到目的,並非出於忠貞愛國或勸阻中止,故其共同參與預備叛亂之謀議,顯屬不能脫免。 復據邱再興供證自和韓認識後,純潔頭腦即受其誘惑,並發表荒謬言論
確定刑期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執行刑期 徒刑10年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