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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3906
姓名 歐陽劍華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28/6/3
籍貫 福建,閩侯縣
教育程度
註1
案號 52920
年齡 26
職業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本人陳述:於41年4月被捕,送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看守所,因毫無罪證,檢察官僅提訊2次,未起訴未判決,即發交感訓,前後受訓達9年,至50年2月始開釋。案卡歐陽劍華前因思想左傾,原定交付感訓3年。
確定刑期 感化教育3年
執行刑期 感化3年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