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大部份資料在 2016 年後就未更新,若資料內無明確標示資料時間,請預設該資料為過時資料並斟酌使用,謝謝
column | value |
---|---|
PRID | 3906 |
姓名 | 歐陽劍華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28/6/3 |
籍貫 | 福建,閩侯縣 |
教育程度 | |
註1 | |
案號 | 52920 |
年齡 | 26 |
職業 | 軍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本人陳述:於41年4月被捕,送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看守所,因毫無罪證,檢察官僅提訊2次,未起訴未判決,即發交感訓,前後受訓達9年,至50年2月始開釋。案卡歐陽劍華前因思想左傾,原定交付感訓3年。 |
確定刑期 | 感化教育3年 |
執行刑期 | 感化3年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