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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41
姓名 李 份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09/5/1
籍貫 台灣,高雄市
教育程度
註1
案號 49030
年齡 42
職業 義合興鐵工廠辦事員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李份於民國36年11月間參加匪黨,與陳澤民密設匪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委,復經由李份擔任工運工作,化明陳姓於36年起至38年9月間,直接招收黨員,或以自治協會員工福利會、工廠保衛團等名義,分別組織台灣水泥公司高雄廠。又指使民風報記者丁開拓指揮何玉麟(引誘陳玉堂加入匪幫未果)及直接指揮碼頭工人陳山水等。
確定刑期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用外,沒收。
執行刑期 死刑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