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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418 |
姓名 | 陳金火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22/4/26 |
籍貫 | 台灣,台南市 |
教育程度 | 高中 |
註1 | |
案號 | 50120 |
年齡 | 29 |
職業 | 台南縣政府稅務員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陳金目曾領導鄭澤雄小組工作,於38年奉陳水木之命至台南領導匪黨陳金火、紀經俊、王乃信等人工作。 |
確定刑期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執行刑期 | 徒刑10年 10年11月16日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