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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647 |
姓名 | 劉晉鈺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900/9/24 |
籍貫 | 福建,福州市 |
教育程度 | |
註1 | |
案號 | 50270 |
年齡 | 52 |
職業 | 台灣電力公司總經理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台灣電力公司總經理,長子登?、次子登元、三子登明皆參加共匪恐遭拘執先後離台,長子登?行前曾對劉晉鈺聲明已投共匪,並要求,如政府最後破壞電廠時,務必設法保全移交共匪,嗣後如有匪方代表王雁秋來訪,請與聯繫,劉允其所請,並故縱之。至同年6月上海陷敵後,有電力公司駐滬聯絡員嚴惠先,由滬轉道香港來台,交與資源委員會材料供應事務所香港辦事處主任李新民,囑帶已降匪黨之該會前電業處長陳中熙囑劉晉鈺處理800萬美元之電機材料之書函。 |
確定刑期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收其財產。 |
執行刑期 | 死刑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