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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6894
姓名 徐春泰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41/7/12
籍貫 福建,浦田縣
教育程度
註1 又名林生永,林生勇
案號 63028
年齡 23
職業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徐春泰於39年間在泰國那文鎮,被共匪分子陳圃吸收參加馬來亞共產黨之「五愛組」,當選為小組長,45年11月在泰國勿洞,經匪幹李德?介紹充「馬來亞人民民主解放軍」幹事,負責宣傳及征收月捐等工作,至47年春因病離開該解放軍,48年5月具結參加我八○五四情報單位,受訓完畢後,經政府正式核委為乙種情報員,派赴汕頭工作,並發給旅費美金三百三十元,該許春泰不遵命赴指定地點工作,所領旅費亦私自花費淨盡,嗣即在泰屢行不法,無法立足,遂於51年11月間謁我駐泰大使館王秘書,詭稱係馬共情報員,可來台破獲共匪潛台情報機關,並指台
確定刑期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執行刑期 有期徒刑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5年7月22日
涉案關係人
註2 又名林生水林生勇;另犯無故不就指定地點處有期徒刑十年,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對於公務上所持有之物處有期徒刑二年,故意陷害誣告他人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處有期徒刑五年褫奪公權二年,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