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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684
姓名 江 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894/2/4
籍貫 台灣,台南縣
教育程度 小學
註1
案號 50280
年齡 58
職業 台南縣玉井鄉副鄉長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江再與李媽兜為朋友,明知李為匪而故為隱徇。江再與李匪屬莫逆相交有年,平日受其宣傳耳濡目染,其思想難免為邪說所騙惑,深受其毒,被告等刑期屆滿後,並應予感化3年。
確定刑期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5年,於刑之執行完畢後,交付感訓3年。
執行刑期 徒刑10年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