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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 684 |
姓名 | 江 再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日 | 1894/2/4 |
籍貫 | 台灣,台南縣 |
教育程度 | 小學 |
註1 | |
案號 | 50280 |
年齡 | 58 |
職業 | 台南縣玉井鄉副鄉長 |
國檔局檔號 | |
案情略述 | 江再與李媽兜為朋友,明知李為匪而故為隱徇。江再與李匪屬莫逆相交有年,平日受其宣傳耳濡目染,其思想難免為邪說所騙惑,深受其毒,被告等刑期屆滿後,並應予感化3年。 |
確定刑期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5年,於刑之執行完畢後,交付感訓3年。 |
執行刑期 | 徒刑10年 |
涉案關係人 | |
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