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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7644
姓名 陳振華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24/12/3
籍貫 福建,平潭縣
教育程度
註1
案號 68054
年齡 44
職業 台灣省菸酒公賣局技正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陳振華於35年間,聽命同鄉曾煥乾協助丁敬禮盜賣公糧資匪,36年春,在福建協和大學讀書時,由同學翁繩金介紹加入匪黨組織,掩護匪幹曾煥乾行動,吸收黨員為匪工作,嗣因丁敬禮由福建保安團長胡季寬逮捕,將陳振華等交由平潭縣長林蔭辦理自新手續等情,業據被告直認不諱,核予林 蔭到庭結證屬實,偵查結果被告既經自新,具有自首之效力,且追訴權時效已因20年不行使而完成,依法予以不起訴處分
確定刑期 不起訴處分
執行刑期 限制人身自由3月23日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