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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 979
姓名 陳 孝
性別
出生年月日 1908/2/9
籍貫 台灣,嘉義縣
教育程度 小學
註1 自首判刑
案號 52010
年齡 44
職業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陳 孝與共同被告陳明新早年即認識,先後在嘉義縣及新港等地聞見政府當局公告,並有汽車隊宣傳勸導陳明新自首,40年7月間,因陳明新至其住所要求暫住,乃引至王 象家中,偽稱陳明新因經商失敗須休養一時,請予暫住,嗣於41年1月28日,聞陳明新被捕,乃向北港警察分局自首。
確定刑期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執行刑期 徒刑15年
涉案關係人
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