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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地 荷蘭
主旨 芝麻葉
原因 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規定
進口商名稱 東遠國際有限公司
進口商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金門街9之14號1樓
貨品分類號列 0709.90.90.90-7
不合格原因暨檢出量詳細說明 檢出殘留農藥亞滅培2.08 ppm
法規限量標準 依據「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規定,農藥亞滅培容許量為0.01 ppm,本案不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規定。
處置情形 案內不合格商品已於102年4月23日完成銷毀。
發布日期 2013-05-14
報驗受理日期 2013-04-19
牌名
重量 36
附圖 https://consumer.fda.gov.tw/DownloadMethod/ashx/showImage.ashx?id=2653&type=unsafefood
製造廠或出口商名稱 PARIS GASTR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