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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證字號 衛署藥輸字第024947號
有效日期 2018-12-25
發證日期 2008-12-25
許可證種類 製 劑
通關簽審文件編號 DHA00202494709
中文品名 大塚安立復口溶錠 10 毫克
英文品名 OTSUKA ABILIFY DISCMELT 10mg Orally Disintegrating Tablets
適應症 成人和青少年(13至17歲)的精神分裂症。成人和兒童(10至17歲)的雙極性疾患之躁症發作及混合型發作,可單獨使用或做為鋰鹽或valproate的輔助治療。第一型雙極性疾患維持治療之鋰鹽或valproate的輔助治療。重鬱症之輔助治療。兒童(6至17歲)的自閉性疾患伴隨之急躁易怒。
劑型 口溶錠
包裝 鋁箔盒裝
藥品類別 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主成分略述 ARIPIPRAZOLE
申請商名稱 台灣大塚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商地址 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78號11樓
申請商統一編號 14001297
製造商名稱 BRISTOL-MYERS SQUIBB MANUFACTURING COMPANY
製造廠廠址 STATE ROAD #3, KM. 77.5, HUMACAO, PUERTO RICO 00791
製造廠國別 PUERTO RICO
異動日期 2013-07-18
包裝與國際條碼 鋁箔盒裝
註銷狀態
註銷日期
註銷理由
舊證字號
管制藥品分類級別
用法用量 精神分裂症:Aripiprazole的建議起始劑量與目標劑量每日10或15毫克,一日一次,不需配合進餐服用。每日劑量範圍為10~30毫克。雙極性疾患:起始劑量每日30毫克,一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