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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證字號 | 衛署藥輸字第024555號 |
有效日期 | 2016-10-30 |
發證日期 | 2006-10-30 |
許可證種類 | 製 劑 |
通關簽審文件編號 | DHA00202455505 |
中文品名 | 捷伏滋膠囊250毫克 |
英文品名 | Aptivus Capsules 250mg |
適應症 | Aptivus與低劑量ritonavir合用,適用於曾經接受三種主要類別的抗病毒藥物治療(highly trcatment-experienced)失敗,或對多種蛋白酶抑制劑產生抗藥性之愛滋病毒感染的成人。 |
劑型 | 軟膠囊劑 |
包裝 | 塑膠瓶裝 |
藥品類別 | 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
主成分略述 | TIPRANAVIR |
申請商名稱 | 臺灣百靈佳殷格翰股份有限公司 |
申請商地址 | 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49、51號12樓 |
申請商統一編號 | 12469866 |
製造商名稱 | CATALENT PHARMA SOLUTIONS, LLC. |
製造廠廠址 | 2725 SCHERER DRIVE, ST. PETERABURG FL 33716-1016 USA |
製造廠國別 | UNITED STATES |
異動日期 | 2014-05-05 |
包裝與國際條碼 | 塑膠瓶裝 |
註銷狀態 | |
註銷日期 | |
註銷理由 | |
舊證字號 | |
管制藥品分類級別 | |
用法用量 | 成人:Aptivus 500毫克(二顆250毫克膠囊),與ritonavir 200毫克(低劑量ritonavir)併用,每日二次。兒科病人;6歲以上,體重介於14-40公斤的兒童,達到與成人接受Aptivus 500mg及ritonavir 200mg,每日兩次之相同血中濃度的建議劑量是Aptivus 290mg/mxm與ritonavir 115 mg/mxm(低劑量ritonavir )併用,每日兩次。Aptivus在使用在此類病人上的安全和療效性尚未被完全評估和建立。體重超過40公斤的兒童,建議使用成人劑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