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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證字號 衛署藥輸字第025001號
有效日期 2019-03-30
發證日期 2009-03-30
許可證種類 製 劑
通關簽審文件編號 DHA00202500106
中文品名 思樂康持續性藥效錠 50 毫克
英文品名 Seroquel XR TM 50 mg Extended-Release Tablets
適應症 治療精神分裂症、雙極性疾患之鬱症發作、躁症發作或混合發作。對於抗鬱劑單一藥物治療效果不佳的重鬱症(MDD)病人,可作為重鬱症發作的附加治療。開始治療之前,臨床醫師應該考慮seroquel XR的安全性。
劑型 持續性藥效膜衣錠
包裝 鋁箔盒裝
藥品類別 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主成分略述 QUETIAPINE FUMARATE
申請商名稱 臺灣阿斯特捷利康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商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207號21樓
申請商統一編號 16440975
製造商名稱 ASTRAZENECA PHARMACEUTICALS LP
製造廠廠址 587 OLD BALTIMORE PIKE,NEWARK, DE 19702, U.S.A.
製造廠國別 UNITED STATES
異動日期 2014-03-19
包裝與國際條碼 鋁箔盒裝
註銷狀態
註銷日期
註銷理由
舊證字號
管制藥品分類級別
用法用量 成人:治療精神分裂症,開始治療時每日劑量是第一天300mg,第二天600mg,而第二天以後最多800mg。劑量應依病人的臨床及藥物的耐受性調整至每天400~800mg的有效劑量範圍內。精神分裂症的維持治療無需調整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