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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證字號 | 衛署藥製字第041493號 |
有效日期 | 2017-08-06 |
發證日期 | 1997-08-06 |
許可證種類 | 製 劑 |
通關簽審文件編號 | DHY00104149302 |
中文品名 | 普拿疼肌立酸痛凝膠 |
英文品名 | PANADOL DICLOFENAC GEL |
適應症 | 短期使用以緩解因發炎反應引起之局部疼痛。 |
劑型 | 外用凝膠劑 |
包裝 | 罐裝;;塑膠容器裝;;鋁管裝 |
藥品類別 |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 |
主成分略述 | DICLOFENAC SODIUM |
申請商名稱 | 荷商葛蘭素史克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申請商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6號23-24樓 |
申請商統一編號 | 86927438 |
製造商名稱 | 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新竹二廠 |
製造廠廠址 | 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45號 |
製造廠國別 | TAIWAN |
異動日期 | 2014-08-19 |
包裝與國際條碼 | 罐裝;;塑膠容器裝;;鋁管裝 |
註銷狀態 | |
註銷日期 | |
註銷理由 | |
舊證字號 | |
管制藥品分類級別 | |
用法用量 | 依據疼痛部位的面積大小來決定本品之用量,在作用部位輕輕擦入本品,每次2-4克 (約2公分) ,每日3-4次。每日劑量不得超過16克。依病症與病人反應來決定治療持續的時間,一般建議要在兩週後要向醫師藥師諮詢以檢查療效。本製劑不建議使用於12歲以下之兒童。除非治療手部,使用藥物後應洗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