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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證字號 衛署藥製字第037079號
有效日期 2018-12-20
發證日期 1993-12-20
許可證種類 製 劑
通關簽審文件編號 DHY00103707903
中文品名 克熱痛懸浮液100毫克/毫升(乙醯胺酚)
英文品名 DE-FEVER SUSPENSION 100MG/ML (ACETAMINOPHEN)
適應症 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劑型 懸液劑
包裝 塑膠瓶裝
藥品類別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主成分略述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
申請商名稱 寶齡富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商地址 桃園縣平鎮鄉平鎮村興隆路266號
申請商統一編號 04742997
製造商名稱 寶齡富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
製造廠廠址 桃園縣平鎮市興隆路266號
製造廠國別 TAIWAN
異動日期 2013-08-16
包裝與國際條碼 塑膠瓶裝
註銷狀態
註銷日期
註銷理由
舊證字號
管制藥品分類級別
用法用量 發燒或需要時服用,若症狀持續,則每4~6小時可重複服用,每24小時內不可超過4次。成人每次5~10ml,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6歲以上未滿12歲,每次2.5~5ml;3歲以上未滿6歲,每次1.25~2.5ml;3歲以下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使用。初次劑量應使用最小建議劑量,再視症狀增減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