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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證字號 衛署藥製字第047434號
有效日期 2015-07-15
發證日期 2005-07-15
許可證種類 製 劑
通關簽審文件編號 DHY00104743403
中文品名 "景德" 卡心平錠25毫克
英文品名 CARLATREND TABLETS 25MG "KINGDOM" (CARVEDILOL)
適應症 高血壓、鬱血性心臟衰竭。
劑型 錠劑
包裝 塑膠瓶裝;;鋁箔盒裝
藥品類別 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主成分略述 CARVEDILOL
申請商名稱 景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商地址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113號8樓
申請商統一編號 03436008
製造商名稱 強生化學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製造廠廠址 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四段77號2、3樓、79號1至6樓
製造廠國別 TAIWAN
異動日期 2013-09-10
包裝與國際條碼 塑膠瓶裝;;鋁箔盒裝
註銷狀態
註銷日期
註銷理由
舊證字號
管制藥品分類級別
用法用量 本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本態性高血壓:建議一天一次。成人:開始治療前兩天的建議劑量為12.5MG,一天一次。之後,建議劑量為25MG,一天一次。必要時,接著以至少兩週之間隔,將劑量增加至每日最大建議劑量50MG,一天一次或分次服用(一天兩次)。老人:起始治療的建議劑量為12.5MG,一天一次,這對有些病患的血壓能控制良好。如反應不適當可調整劑量,以至少兩週之間隔,將劑量增加至每日最大建議劑量50MG,一天一次分次服用(一天兩次)。心絞痛的治療:開始治療前兩天的建議劑量為12.5MG,一天兩次。之後,建議劑量為25MG,一天兩次。必要時,接著以至少兩週之間隔,將劑量增加至每日最大建議劑量100MG,分次服用(一天兩次)。年老病患的每日最大建議劑量為50MG,分次服用(一天兩次)。有症狀之鬱血性心臟衰竭的治療:劑量依個別病患而定,且於增加劑量調整期間,醫師應小心監視病患的反應。對於接受DIGITALIS、利尿劑和ACE抑劑治療的病患,開始給予CARVEDILOL治療前,應先固定其劑量。起始治療的建議劑量為3.125MG,一天兩次,為期2週。如果病可忍受此劑量,可接著將劑量以至少兩週之間隔增加為6.25MG,一天兩次,接著12.5MG,一天兩次,而後25MG,一天兩次。劑量應調整到病患能忍受的最高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