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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證字號 衛署藥製字第041740號
有效日期 2017-11-28
發證日期 1997-11-28
許可證種類 製 劑
通關簽審文件編號 DHY00104174006
中文品名 治痛錠〝明通〞
英文品名 CHYR TONG TABLETS "MIN TONG"
適應症 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劑型 錠劑
包裝 鋁箔盒裝;;塑膠瓶裝
藥品類別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
主成分略述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CAFFEINE ANHYDROUS
申請商名稱 明通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商地址 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二段120號
申請商統一編號 51390804
製造商名稱 明通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廠
製造廠廠址 台中市南屯區文山里工業區21路15號
製造廠國別 TAIWAN
異動日期 2014-04-03
包裝與國際條碼 鋁箔盒裝;;塑膠瓶裝
註銷狀態
註銷日期
註銷理由
舊證字號
管制藥品分類級別
用法用量 發燒或需要時服用,若症狀持續,則每4~6小時可重複服用,每24小時內不可超過4次。成人每次1錠,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6歲以上未滿12歲,每次1/2錠;6歲以下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