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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證字號 衛署藥製字第029317號
有效日期 2018-12-11
發證日期 1986-12-11
許可證種類 製 劑
通關簽審文件編號 DHY00102931700
中文品名 伯樂液24毫克/毫升(乙醯胺酚)
適應症 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劑型 液劑
包裝 塑膠瓶裝
藥品類別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
主成分略述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
申請商名稱 永信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商地址 台中市大甲區頂店里中山路一段1191號
申請商統一編號 56065601
製造商名稱 永信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幼獅廠
製造廠廠址 台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九路27號
製造廠國別 TAIWAN
異動日期 2013-10-04
包裝與國際條碼 塑膠瓶裝
英文品名 PORO (R) SOLUTION 24MG/ML (ACETAMINOPHEN)
用法用量 發燒或需要時服用,若症狀持續,則每4?6小時可重複服用,每24小時內不可超過5次。成人及12歲以上每次13ml;6歲以上未滿12歲,每次7ml;3歲以上未滿6歲,每次3ml;3歲以下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使用。
舊證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