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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證字號 | 衛署藥製字第044605號 |
有效日期 | 2016-08-27 |
發證日期 | 2001-08-27 |
許可證種類 | 製 劑 |
通關簽審文件編號 | null |
中文品名 | 樂必眠膜衣錠10毫克 |
適應症 | 失眠症。 |
劑型 | 膜衣錠 |
包裝 | 塑膠瓶裝;;鋁箔盒裝 |
藥品類別 | 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
主成分略述 | ZOLPIDEM HEMITARTRATE |
申請商名稱 | 瑪科隆股份有限公司 |
申請商地址 | 台中市西區忠明南路303號24樓之2 |
申請商統一編號 | 86210342 |
製造商名稱 | 羅得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
製造廠廠址 | 台中市大甲區頂店里東西七路一段65號 |
製造廠國別 | TAIWAN |
異動日期 | 2014-03-28 |
包裝與國際條碼 | 塑膠瓶裝;;鋁箔盒裝 |
英文品名 | ZOLNOX F.C. TABLETS 10MG |
用法用量 | 1.必須用最低有效劑量開始治療,建議起始劑量女性為5毫克,男性為5毫克或10毫克。若5毫克劑量無效,劑量可增加至10毫克。每日最高劑量不可超過10毫克。女性的建議起始劑量與男性不同,是因為zolpidem的清除率,女性較低。2.本藥作用快速,須於臨睡前服用,或坐於床上服用。3.老年人或衰弱的人對zolpidem可能特別敏感,所以此類患者的建議劑量是每日5毫克,劑量得視個別情況增減之。4.治療期間:本藥不宜長期使用,應該盡量縮短治療期,從幾天到4週,包括減量期在內(參閱警語及特殊使用注意事項)。應告知患者治療方式如下:-偶爾失眠:治療2-5天(例如旅行期間)。-短暫性失眠:治療2-3週(例如煩惱期間)。非常短的治療期不需要逐漸停止治療。某些患者可能需要持續治療超過建議的治療期間,這種案例需要審慎反覆地再評估患者的狀況。 |
舊證字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