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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縣市 高雄市
處分字號 高市衛食字第10240807800號
處分日期 1021108
處分條文 食品衛生管理法28-1
罰款 13萬元
產品 黑芝麻;;寶鑑鹿精濃縮膠囊;;寶鑑牛精濃縮膠囊;;喜馬拉雅食用岩鹽;;機能性食品與人體的關係圖;;牛樟菇活性孢子子實體;;普洱茶;;高純度膠原蛋白
來源分類 包裝標示;;廣告單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