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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 10723785
商業名稱 皇佳特產行
登記機關 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 張金合
現況 歇業
組織類型 獨資
資本額(元) 80000
地址 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40之1號1樓
營業項目 一、C199990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干貝丁香魚醬、小卷醬加工)二、F201990其他農畜水產品零售業(干貝丁香魚醬、小卷醬買賣)三、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特產品買賣)備註:※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依非都市土地各種使用地容許使用項目之許可細目規定,該使用地容許作零售 、批發、倉儲、營業及辦公處所及無公害小型工業設施使用,唯附帶條件如下 :(一)經環保機關審查符合環境保護法規規定管制標準之製造加工業。 (二)動力(含電熱)不得超過11點25千瓦,但空調冷氣設備不在此限。 (三)作業廠房最大基層建築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公尺。※本案非屬空氣污染防治法公告應申請設置操作許可證之公私場所,唯請務必做 好油煙排放措施,倘發現產生之油煙污染附近空氣品質,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 制法規定辦理。※本案水污染部分: 一、依水污染防治法第2條第7款事業類及定義,食品製造業(2)罐頭及醃漬等 食品製造業:從事禽畜水產果蔬菜餚等裝罐冷凍脫水醃漬之事業,非位 於自來水水質保護區,其: 1、設計或實際最大廢水產生量20立方公尺(噸/日)以上者。 2、產生廢水中所含生化需氧量2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500毫克/公升 或懸浮固體500毫克/公升以上者。 二、若符合上述其一之規定,應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事業排放 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應向本府申請,經審查登記,發給排放許可證後, 始得排放廢污水。※本案免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6年8月21日環署廢字第0960062331號修正「公告 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如廠房面積達50平方公尺以上或廠地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或電力容量、 熱能【馬力與電熱之合計】達2點25千瓦以上,應即辦理工廠登記,並於辦妥 前不得經營。※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如環保、衛生、消防等)規 定。
核准設立日期 2008/12/16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Reference

data.gcis.nat.gov.tw/統一編號列表
統一編號 類別 名稱
10723785 商業登記 皇佳特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