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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2004
財產保險業新種商品審核總件數 2256
財產保險業新種商品核准制保單件數 136
財產保險業新種商品核備制保單件數 137
財產保險業新種商品備查制保單件數 1983
人身保險業新種商品審核總件數 217
人身保險業新種商品核准制保單件數 100
人身保險業新種商品核備制保單件數 59
人身保險業新種商品備查制保單件數 58
備註 註:1.當年月數字係年初至當月末累計數。 2.保險商品自2001年1月至2006年8月分為核准制、核備制及備查制, 其中核備制之保單,未於收件後15個工作日內函覆不同意者, 視為准予核備;核准制之產險保單需於收件後60個工作日內核准。 3.保險商品自2006年9月起分為核准制、備查制,其中核准制需 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備查制之保單於銷售後15個工作日內檢附資 料,送交主管機關或指定機構備查。 4.上表統計係新商品送審件數。另104年至12月止保險業送審保險商 品件數(含新商品及部分變更)共計5,956件。其中財產保險核准制 計19件,備查件數計 2,297件,總計2,316件;人身保險核准制計31 件,備查制計 3,609件,總計3,64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