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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次數 3
工作者名稱 資訊服務業僱用之負責事業經營管理工作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第一款規定之主管人員,以及系統研發工程師與維護工程師符合同條第二款規定者。
核定文號 87.3.4勞動二字第004365號公告
廢止文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