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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編號" 19-95-03
申請人 台灣製鞋品發展協會、台北縣鞋類商業同業公會、台南市皮革製品商業同業公會
案件名稱 台灣製鞋品發展協會、台北縣鞋類商業同業公會、台南市皮革製品商業同業公會申請對自中國進口鞋靴課徵反傾銷稅暨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
申請日期 2006/08/31
案件類別 原始調查
涉案貨物 鞋靴課徵反傾銷稅暨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
貨物範圍 所有規格、款式與底材之皮面與膠面之下列6種鞋類(不包含運動鞋、工作鞋及拖鞋): (1)紳士鞋:男士穿者之有跟鞋款,有內翅形鞋及外翅形鞋之分,一般穿著之鞋類尺碼為英國尺度的5號至12號,楦頭長度約在25.5公分至31.5公分左右,適合於上班及較正式場合穿著。 (2)女高跟鞋:女士穿者之有跟鞋款,一般鞋跟高度在2.5公分以上,穿著之鞋類尺碼則為英國尺度的3號到9號,楦頭長度約在23.5公分至29公分左右,適合於上班及較正式場合穿著。 (3)童鞋:未滿12足歲者所穿者之鞋款,又可細分為幼童、小童、中童、大童,楦頭長度約在9公分至25.5公分左右。 (4)涼鞋:鞋面部位有鏤空設計,包括有鞋頭鏤空、鞋腰鏤空及後跟鏤空等,或以條帶鏤空製造,男用涼鞋之楦頭長度約在25.5公分至31.5公分左右,女用涼鞋之楦頭長度約在23.5公分至29公分左右,為男女皆可穿著之鞋款,適合於一般外出逛街及較休閒之場所穿著。 (5)休閒鞋:強調容易穿脫及舒適穿著功能之平底鞋款,注重輕、軟及透氣的材質特性,使用鞋底的硬度一般介於60至80之間。為男女穿著之平底鞋款,適合外出休閒場所及非激烈活動穿著。 (6)馬靴:鞋筒長度高於踝骨以上之鞋款,依鞋筒長度又可區分為短筒靴、半筒靴、長筒靴及超長筒靴。原為騎馬所設計之鞋款,隨著時代變遷,衍伸至今近今可搭配服裝造型穿著之鞋款。
材質
規格
用途
涉案貨物代表稅則號別 30項之號列如下,我國於91年2月15日起開放中國產品進口。 (1)紳士鞋:6402.99.00.21, 6403.59.00.10, 6403.99.00.11; (2)女高跟鞋:6402.99.00.23, 6403.59.00.30, 6403.99.00.13; (3)童鞋:6402.99.00.26, 6402.99.00.27, 6403.59.00.61, 6403.59.00.62, 6403.99.00.16, 6403.99.00.17; (4)涼鞋:6402.20.00.00, 6402.99.00.31, 6403.20.00.00, 6403.59.00.64, 6403.99.00.21; (5)休閒鞋:6402.99.00.10, 6402.99.00.22, 6402.99.00.24, 6402.99.00.39, 6403.59.00.20, 6403.59.00.40, 6403.59.00.90, 6403.99.00.12, 6403.99.00.14, 6403.99.00.90; (6)馬靴:6402.91.00.00, 6403.51.00.00, 6403.91.00.00。
涉案國家 中國大陸
財政部處理情形 自2007.03.16 起課徵反傾銷稅,除東筦興昂鞋業有限公司稅率為0%,以及48家具結廠商外,其餘一律適用43.46%之稅率。
展開初步調查日期 2006/10/15
初步調查問卷填報開始日期 2006/10/18
初步調查問卷填報結束日期 2006/11/08
初步調查實地訪查日期 2006/10/19
初步調查聽證日期 2006/10/27
完成初步調查日期 2006/11/21
初步調查結果 認定國內產業有實質損害
展開最後調查日期 2007/05/23
最後調查問卷填報開始日期 2007/05/18
最後調查問卷填報結束日期 2007/06/01
最後調查實地訪查日期 2007/06/05
最後調查聽證日期 2007/06/20
完成最後調查日期 2007/06/28
最後調查結果 認定國內產業有實質損害
展開調查日期
調查問卷填報開始日期
調查問卷填報結束日期
調查實地訪查日期
調查聽證日期
完成調查日期
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