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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 中國大陸對自日本、韓國、美國和台灣進口苯酚反傾銷案展開落日審查 |
案件內容 |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2009年1月31日發布2009年第3號公告,決定自2009年2月1日起對自日本、韓國、美國和台灣進口苯酚(英文名稱︰Phenol)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落日審查。本次調查應於2010年2月1日前完成。 本案係緣於2004年2月1日中國大陸商務部發布2004年第2號公告,決定對自日本、韓國、美國和台灣的進口苯酚實施最終反傾銷措施,實施期限為自2004年2月1日起5年。本案台灣的主要涉案廠商為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反傾銷稅率3%)及台灣信昌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反傾銷稅率5%),其他廠商反傾銷稅率19%。此次落日審查產品範圍與商務部2004年第2號公告中的產品範圍一致,產品稅則號︰2907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