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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中國大陸公告對自沙烏地阿拉伯及台灣進口1,4-丁二醇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案件內容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2009年5月5日發布2009年第26號公告,對自沙烏地阿拉伯及台灣進口1,4-丁二醇(1,4-butanediol,簡稱BDO)課徵反傾銷稅案初步認定成立。根據調查結果,本案調查期內自沙烏地阿拉伯及台灣進口1,4-丁二醇存在傾銷,並對中國大陸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商務部爰決定採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2009年5月6日起依據本初步認定所確定之傾銷差率徵收保證金。 本案涉案產品1,4-丁二醇,是一種重要的有機和精細化工原料,廣泛應用於醫藥、化工、紡織、造紙、汽車及日用化工等領域。涉案之台灣廠商包括大連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傾銷差率9.3%)、台泥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傾銷差率9.3%)、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傾銷差率11.3%)及其他廠商(傾銷差率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