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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歐盟公告暫停對自中國大陸、馬來西亞及台灣進口之化學藥劑嘉璘塞課徵反傾銷稅
案件內容 歐盟執委會於本(2009)年5月15日公告暫停對自中國大陸、馬來西亞及台灣進口之化學藥劑嘉璘塞(glyphosate)課徵反傾銷稅。 執委會前於2004年9月30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馬來西亞及台灣進口之化學藥劑嘉璘塞繼續課徵29.9%為期5年之反傾銷稅。本案係由一使用者及通路商組成之協會Audace向執委會提交有關自屆期檢討後之調查期間歐盟境內市場變更情形,並主張暫停課徵現行反傾稍稅符合當前市場情勢變更的狀況。 執委會表示依歐盟反傾銷法第14條第4項規定,暫停課徵反傾銷稅必須符合歐盟市場已發生暫時性之變化,且暫停課稅不致造成損害重新發生,並給予歐盟產業表達意見之機會,且其所表達之意見經充分考量等要件。執委會經檢視歐盟境內產業情況於2008年上半年已有好轉並有持續趨勢,主要是由於產品價格提高、銷售量及值皆增加、製造成本穩定及歐盟產業獲利率顯著上揚等因素。 歐盟產業亦證實,即便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涉案產品價格自2008年7月起即呈現下跌趨勢,但歐盟市場的價格並未隨之降價,中國大陸持續增加之產能及出口量則係因全球需求增加的影響,對歐盟市場的影響力逐漸減緩。 故執委會公告暫停對自中國大陸、馬來西亞及台灣進口之化學藥劑嘉璘塞課徵反傾銷稅9個月,若暫停課稅之原因消失,執委會得回復課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