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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中國大陸就對自日本及韓國進口之銅版紙課徵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作成之肯定認定
案件內容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2009年8月4日發布公告,決定自2009年8月5日起,繼續對自日本及韓國進口之銅版紙課徵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本案涉案產品與原反傾銷案相同,即銅版紙,英文名稱Coated Art Paper(or Board),亦稱Coated Woodfree,主要用於各種彩色畫報、畫冊;書刊封面、插圖;精美的商品廣告、樣板;商品包裝裝潢圖案、美術圖片;以及彩色報紙、宣傳畫等。案係緣於2003年8月6日中國大陸商務部對自日本及韓國進口之銅版紙課徵為期5年之反傾銷稅,2008年8月5日中國大陸商務部應金東紙業(江蘇)股份有限公司、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濰坊恒聯銅版紙有限公司代表中國銅版紙產業提出之申請,決定對自日本及韓國進口之銅版紙課徵反傾銷稅案進行落日檢討,2009年8月4日公布傾銷及損害之調查認定:如果終止原反傾銷措施,自日本及韓國進口之銅版紙對中國大陸之傾銷可能繼續且對中國大陸國內產業造成的損害可能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