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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歐盟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盤元課徵反傾銷稅並終止對摩爾多瓦及土耳其之反傾銷調查
案件內容 歐盟理事會於本(2009)年8月5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盤元(wire rod)課徵反傾銷稅並終止對摩爾多瓦及土耳其之反傾銷調查。 歐盟執委會前已於本年2月7日對自中國大陸及摩爾多瓦進口之盤元課徵為期6個月之臨時反傾銷稅,稅率分別為8.6%~24.6%及3.7%,土耳其部分則並未導致歐盟產業損害,故未課徵臨時反傾銷稅。歐盟執委會於課徵確定反傾銷稅報告中指出,自土耳其進口之涉案產品未列入累積評估,主要係因其競爭情況(condition of competition)與其他國家不同,特別是其價格行為(price behaviour),該國境內所有合作廠商之銷售價格並未低於歐盟之產業價格,且其價格高於執委會於課徵臨時反傾銷稅時所建構之無損害價格(non-injurious price)。執委會並指出,自摩爾多瓦進口之涉案產品並未對歐盟產業價格削價(undercutting),且比較該國之出口價格與執委會於課徵臨時反傾銷稅時所建構之無損害價格,亦僅造成歐盟產業微量損害幅度(de minimis injury margin),故終止對上述2國之反傾銷調查,並退還對摩爾多瓦課徵之臨時反傾銷稅。中國大陸廠商除湖南華菱鋼鐵集團符合個別待遇(individual treatment)課徵反傾銷稅稅率7.9%外,其他廠商稅率均為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