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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印尼對進口葡萄糖注射液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案件內容 根據WTO通知文件,印尼於2009年8月24日對進口葡萄糖注射液(dextrose monohydrate-DMH )採行為期3年之全球防衛措施,第1年至第3年分別課徵每公斤2,700印尼盾、2,400印尼盾及2,100印尼盾的從量稅。惟開發中國家依WTO防衛協定第9.1條進口微量排除適用之規定,個別國家出口至印尼之涉案產品數量未超過總進口量之3%者,無需課稅。 本案係由印尼國內廠商提出申請,印尼主管機關於2008年5月14日展開調查,調查資料涵蓋期間為2004至2007年。根據通知文件,葡萄糖注射液進口數量於2007年突然急遽地增加,2004年至2007年間增加59.32%;進口產品市場占有率於2006至2007年間自68%增加為75%,國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則自32%降低為25%。此外,亦造成國產品存貨增加,售價及利潤下降。通知文件亦指出,由於關稅遽降不可被預期且造成國產品與進口品之競爭,此種情況不能為申請人所預知,故之前已調整產能以因應增加之需求。印尼爰決定對涉案產品採行為期3年之全球防衛措施,並依防衛協定規定通知WTO防衛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