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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中國大陸對自美國、歐盟、俄羅斯及台灣進口之尼龍6切片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案件內容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2009年10月19日公告,對自美國、歐盟、俄羅斯及台灣進口之尼龍6切片課徵反傾銷稅案初步認定成立。根據中國大陸公布之初步調查結果,調查期間內自美國、歐盟、俄羅斯及台灣進口之尼龍6切片有傾銷事實,並對其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係。該商務部爰決定採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即自2009年10月20日起依據本初步認定計算之傾銷差率徵收保證金,分別為美國廠商30.4%~36.2%、歐盟廠商8.0%~23.9%、俄羅斯廠商5.9%~23.9%及台灣廠商4.0%~23.9%。涉案之台灣廠商包括台灣化學纖維、力鵬企業、集盛實業、華隆、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太洋尼龍及展頌股份有限公司等。 本案涉案產品尼龍6切片,英文名稱為Polycaprolactam、 Polyamide-6(簡稱PA6)、Nylon6,是一種外觀通常呈乳白色或微黃色半透明至不透明狀的結晶性聚合物,可溶於苯酚及熱的硫酸中。具有著色性、韌性、耐磨性、自潤滑性好、耐低溫、耐細菌及成型加工性佳等特徵,係一種應用廣泛之合成樹脂,主要應用於化纖、紡織、化工、電子、機械、汽車、軍工、食品及醫療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