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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印尼對進口鐵釘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案件內容 根據WTO通知文件,印尼於2009年10月1日起對進口鐵釘(wire nails)採行為期3年之全球防衛措施,即第1年至第3年分別課徵145%、115%及85%的關稅。惟開發中國家依WTO防衛協定9.1條進口微量排除適用之規定,出口至印尼之涉案產品數量個別未超過總進口量之3%者,無需課稅。 本案係由印尼鋼鐵工業協會代表國內廠商提出申請,印尼防衛員會並於2008年11月5日展開調查,調查資料涵蓋期間為2005年至2008年上半年。根據調查資料顯示,鐵釘進口數量顯著及持續地增加,自2005年的3,911.35公噸至2007年增加為12,243.24公噸,涉案產品進口量增加213%,進口產品市場占有率則自5%增加為15%,國產品價格降低143%,市場占有率則自95%降低為85%;此外,亦造成國內該項產業之產量及產能利用率減少、涉案產品存貨增加,已對國內廠商造成嚴重損害或損害之虞。通知文件亦指出,由於進口產品之競爭非申請人所能預期,且全球經濟衰退使中國大陸之出口市場,自原本之歐美轉至亞洲地區亦為不可預見之發展,印尼當局爰決定對涉案產品採行為期3年之全球防衛措施,並依防衛協定規定通知WTO防衛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