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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中國大陸對自歐盟、美國和韓國進口之三氯甲烷課徵反傾銷稅案展開落日檢討
案件內容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2009年11月29日發布公告,決定自2009年11月30日起對自歐盟、美國和韓國進口之三氯甲烷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落日檢討,並同時終止對自印度進口之三氯甲烷課徵反傾銷稅。本次調查預計於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 本案涉案產品與原案相同,即三氯甲烷,英文名稱為Chloroform。主要係製造氟里昂22之原料,亦為優良之有機氯溶劑,常用於配製乾洗劑及工業品之脫脂溶劑。另在醫藥工業亦有廣泛之用途,可用於青黴素等藥品之萃取劑或溶劑。 本案係緣於2004年11月30日中國大陸商務部公告,決定對自歐盟、美國、韓國及印度進口之三氯甲烷課徵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自2004年11月30日起5年。此次由於申請人未對自印度進口之三氯甲烷課徵反傾銷稅提出落日檢討之申請,商務部亦決定不主動發起落日檢討,爰決定自2009年11月30日起終止對自印度進口之三氯甲烷課徵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