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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中國大陸對自歐盟進口之碳鋼螺絲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案件內容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2009年12月23日公告,對自歐盟進口之碳鋼螺絲課徵反傾銷稅案初步認定成立。根據中國大陸公布之初步調查結果,調查期間內自歐盟進口之碳鋼螺絲有傾銷事實,並對其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商務部爰決定採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即自2009年12月28日起依據本初步認定計算之傾銷差率徵收相應之保證金(16.8%~24.6%)。 本案涉案產品碳鋼螺絲,英文名稱為Certain Iron or Steel Fasteners,包括木螺釘、自攻螺釘、螺釘和螺栓(不包括用於固定鐵軌用之螺釘及桿徑未超過6毫米之螺釘和螺栓)及墊圈,不包括螺母,主要係用於緊固連接之機械零件,應用範圍包括汽車工業、電子產品、電子設備、機械設備、建築及一般工業用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