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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中國大陸公告對自歐盟進口馬鈴薯澱粉課徵反傾銷稅案之情勢變更檢討結果
案件內容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2011年4月18日發布公告,有關對自歐盟進口之馬鈴薯澱粉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傾銷差額之情勢變更檢討後,裁定各公司之傾銷差額如下:荷蘭艾維貝公司由18%修正為12.6%、德國艾維貝馬鈴薯澱粉工廠由18%修正為12.6%、法國羅蓋特公司由17%修正為56.7%、其他歐盟廠商由35%修正為56.7%。 本案涉案產品與原案相同,即馬鈴薯澱粉,英文名稱為Potato Starch。主要係以馬鈴薯為原料加工而成,主要用於食品、醫藥、石油化工、造紙、紡織、飼料、發酵、鑄造、建材等各工業領域。 本案係緣於2007年2月5日中國大陸商務部公告,決定對自歐盟進口之馬鈴薯澱粉課徵反傾銷稅17%~35%,實施期限為自2007年2月6日起5年。2010年3月8日中國澱粉工業協會馬鈴薯澱粉專業委員會主張自2008年下半年起歐盟生產商、出口商出口至中國大陸之馬鈴薯澱粉傾銷差額加大,超出前揭反傾銷稅稅率,爰提出情勢變更檢討之申請;商務部審查後,決定自2010年4月19日起對自歐盟進口之馬鈴薯澱粉課徵反傾銷稅案展開情勢變更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