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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中國大陸對自歐盟進口之馬鈴薯澱粉實施臨時平衡稅措施
案件內容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2011年5月16日公告,對自歐盟進口之馬鈴薯澱粉課徵平衡稅案初步認定成立。根據中國大陸公布之初步調查結果,調查期間自歐盟進口之馬鈴薯澱粉有補貼事實,並對其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且補貼與實質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商務部爰決定自2011年5月19日起採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平衡稅措施,其中臨時平衡稅保證金比率為7.7%~11.19%。 本案涉案產品為馬鈴薯澱粉,英文名稱為Potato Starch,係以馬鈴薯為原料加工而成之多葡萄糖分子組成的一種白色粉狀物,主要用於食品業,係生產乳化劑、增稠劑、穩定劑、膨化劑及賦形劑等之重要原料,廣泛應用於膨化食品、簡便食品、香腸、火腿腸等肉類製品、冷凍食品、醬類、泥類及湯類食品、飲料、醬料、烹飪、製糖及水產品加工等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