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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美國ITC對自韓國及臺灣進口之特定聚酯棉展開快速落日檢討
案件內容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2011年6月6日公布,已投票決定對自韓國及臺灣進口之特定聚酯棉(certain polyester staple fiber)課徵反傾銷稅案展開快速之落日檢討(案號:731-TA-825 & 826(第2次檢討)),以決定若取消課徵反傾銷稅之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是否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度發生。 美國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要求美國商務部(DOC)於課徵反傾銷稅、平衡稅或價格具結5年期滿後,取消課徵命令或終止價格具結;除非DOC及ITC認定取消課稅或終止價格具結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傾銷或補貼(DOC認定)及產業實質損害(ITC認定)繼續或再發生。 ITC的5年期滿展開檢討通知,要求利害關係人針對取消課稅之可能影響以及其他有關資訊提交書面資料。ITC一般在展開調查後95日內依利害關係人回復資料之充分或不充分以決定是否進行完整檢討(full review)。如對ITC回應之資料充分或其他狀況使完整檢討之進行具正當性,則ITC將進行完整檢討程序,包括召開聽證及寄發問卷。 ITC一般於快速檢討時不會召開聽證或進行進一步調查。快速檢討時委員係基於可得事實(fact available),包括ITC先前的損害及檢討認定、對展開調查通知之回應、調查成員蒐集與檢討有關之資料及DOC所提供之資訊等,以作成損害認定。 6位ITC委員認為國內產業團體所回應之資料充分,而相對人所回應之資料不充分,因此投票決定進行快速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