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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中國大陸對自俄羅斯進口之取向電氣鋼課徵反傾銷稅案展開情勢變更檢討
案件內容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1)年6月27日發布公告,決定自該日起對自俄羅斯進口之取向電氣鋼所適用反傾銷措施展開情勢變更檢討。 本案涉案產品與原反傾銷案相同,即取向電氣鋼,又稱為冷軋取向矽鋼,英文名稱為Grain Oriented Flat-rolled Electrical Steel,係一種合金鋼平板軋材,為電力工業不可或缺之一種軟磁材料,主要應用於各種類型變壓器、整流器、電抗器及大電機等行業。 本案係緣於2010年4月10日中國大陸商務部公告對自美國及俄羅斯進口之取向電氣鋼課徵為期5年之反傾銷稅,其中,俄羅斯廠商適用之反傾銷稅稅率為6.3%-24%。嗣後,武漢鋼鐵(集團)公司、寶鋼集團有限公司於本年4月29日提出對自俄羅斯新利佩茨克鋼鐵股份無限公司和維茲鋼鐵有限責任公司進口之取向電氣鋼所適用反傾銷措施展開情勢變更檢討之申請,主張原措施實施期間,上述兩家俄羅斯公司出口至中國大陸的取向電氣鋼傾銷幅度加大,超過最後認定所公告之反傾銷稅稅率,爰申請重新計算上述兩家俄羅斯公司的傾銷幅度,並調整反傾銷稅稅率。中國大陸商務部經審查後,決定自本年6月27日起對自上述兩家俄羅斯公司進口之取向電氣鋼所適用反傾銷措施展開情勢變更檢討,調查資料涵蓋期間為2010年4月1日至本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