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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中國大陸對自俄羅斯、韓國、日本及美國進口之環氧氯丙烷課徵反傾銷稅案展開落日檢討
案件內容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2011年6月27日發布公告,決定自2011年6月28日起對自俄羅斯、韓國、日本及美國進口之環氧氯丙烷課徵反傾銷稅案進行落日檢討,本次調查預計於2012年6月28日前完成。 本案涉案產品為環氧氯丙烷,又名1-氯-2,3-環氧丙烷,表氨醇,英文名稱為Epichlorohydrin,簡稱ECH,為一種有機化工產品,係一種透明、有刺激性氣味的低粘度、易揮發、不穩定的無色油狀液體。用於生產環氧樹脂、合成甘油、硝化甘油炸藥、玻璃鋼、電絕緣品、表面活性劑、醫藥、農藥、塗料、膠料、離子交換樹脂、增塑劑、(縮水)甘油衍生物、氯醇橡膠等多種產品。亦可作為纖維素酯、樹脂、纖維素醚的溶劑。 本案係緣於2006年6月28日中國大陸商務部公告,決定對自俄羅斯、韓國、日本及美國進口之環氧氯丙烷課徵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自2006年6月28日起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