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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美國ITC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甘胺酸課徵反傾銷稅第3次落日檢討案作成肯定之產業損害認定
案件內容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2011年8月15日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甘胺酸(glycine)課徵反傾銷稅第3次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對中國大陸產品課徵反傾銷稅之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 在該委員會之肯定認定結果下,自中國大陸進口甘胺酸之課徵反傾銷稅命令將予延續。6位委員全數投票贊成肯定認定。 該認定係根據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本案係於2010年10月1日展開5年屆滿落日檢討,2011年1月4日ITC委員投票表決,基於對ITC回應之資料充分或其他狀況使完整之檢討具正當性,ITC爰決定進行完整檢討程序,包括召開聽證及寄發問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