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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中國大陸公告對自印度及台灣進口之壬基酚反傾銷措施將屆期
案件內容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1)年9月20日公告對自印度及台灣進口之壬基酚反傾銷措施將屆期。本案涉案產品壬基酚,也稱壬基苯酚,英文名稱為Nonyl Phenol;主要用於生產表面活性劑、抗氧劑、紡織印染助劑、潤滑油添加劑、農藥乳化劑、樹脂改性劑、樹脂及橡膠穩定劑等領域。 本案緣於中國大陸商務部自2007年3月29日起對自印度及台灣進口之壬基酚課徵為期5年之反傾銷稅,本年9月20日公告,上開反傾銷措施將於2012年3月29日屆期,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之自然人、法人或有關機關團體可在該反傾銷措施屆期60天前,提出落日檢討申請。 如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有關機關團體於規定期限內未提出落日檢討申請,商務部亦未主動展開落日檢討,將於2012年3月29日起,對自印度及台灣進口之壬基酚反傾銷措施屆期而終止實施。